
3月19日,国家版权局在京举行《著作权法》修订专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法专家组就近期刚刚形成的《著作权法》修订稿草案进行了“纠错”和“补缺”。《著作权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在会上表示,国家版权局力争在今年10月将修法草案正式呈报国务院。

近百部文学作品,在没得到任何授权的情况下,被摆在苹果应用商店出售,甚至免费下载。日前,22位中国知名作家集体向苹果公司维权。

近日,《新京报》记者采写的一篇关于小学生发现教辅涉嫌抄袭的报道受到社会关注,除了抄袭话题,还牵出了教辅材料编写、出版中的版权保护问题。据最新消息,报道中提到的《爱心树》的中国版权方——新经典文化公司已经与出版社展开交涉。

近年来,各级法院受理的著作权纠纷案件呈逐年迅猛上升趋势,案件数量位居全部知识产权案件之首。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2009年,全国地方法院新收著作权案件15302件,占全部案件数量的49.9%;2010年,新收著作权案为24719件,占57.6%,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61.5%。2011年上半年,全国法院新收著作权一审案件1616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6.64%。由于互联网技术和相关产业的迅猛发展,网络著作权问题日渐突出,法院受理的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已达全部著作权案件的50%以上。在传统出版领域和网络环境下,文字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件都有大幅增长。我们在此选取2011年影响较大的几个典型案例,加以分析。

在电子书产业蓬勃发展的过程中,暴露出许多亟待解决的版权问题,如电子书企业海量作品版权授权难,作者和出版社收益保障难,维权难,电子版权归属模糊,电子版权内容资源分散,资源平台重复建设,缺乏国家级统一的数字出版资源平台和数字版权内容交易平台,缺乏数字出版的相关技术标准和内容标准尤其是数字版权保护市场规范,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亟待完善,数字出版企业的版权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建设亟待加强。由于国内传统出版业在技术和资金实力方面落后于技术商和运营商,平台运营商凭借传播渠道和客户资源的垄断地位,剥夺了电子书产业的绝大部分利益,成为目前电子书产业中获益最多、活力最强的群体,而出版社和作者由于缺乏谈判话语权和定价权,往往沦为任凭渠道和平台商宰割的对象,收益甚微。总之,电子书产业链利益分配关系严重失衡。因此,传统出版单位和作者对电子书出版“想说爱你不容易”。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最新统计,目前我国网民人数已经突破5亿。应该看到,随着互联网产业市场份额逐步稳定,影响力的不断增强,竞争也呈现白热化的趋势。通过直接提供网络侵权盗版的线索和反映对侵权网站的监督情况,提高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今年两会一开始,全国人大代表、歌唱家谭晶即提交了《关于加大青少年歌曲创作引导力度的建议》。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3月9日在北京会见了美国电影协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克里斯托弗·多德一行,双方就目前各国在版权保护方面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各国政府在打击侵权盗版方面如何加强合作等议题交换了意见。

3月7日,在全国政协新闻出版界委员的小组讨论会上,《著作权法》修订的最新进展成为委员们关注的一个焦点。直到小组讨论结束,翟惠生、海霞两位委员谈兴依然,继续向前来介绍情况的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询问着相关问题。《著作权法》修订为何被政协委员如此关注?阎晓宏在会后接受了《光明日报》记者专访。

国家版权局2011年10月2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程序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后,各地积极响应贯彻落实,为全面推进作品登记工作,提高权利人的维权意识,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普及活动,增强著作权人维权保护意识。

“著作权保护是一个长时间困扰创作者的问题,原来是纸质盗版,现在是网络侵权盗版。保护版权,网络上要有红绿灯,无序的状态对整个社会的发展是不利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张抗抗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的一句话,道出了当前著作权保护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数字时代如何保护著作权?

3月1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1年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6.6万件,同比上升37.7%。

新京报上周报道《小学生发现人教社教辅涉嫌抄袭》,受到社会关注,除了抄袭话题,还牵出了报刊刊发和转载、出版社在编写、出版教辅材料过程中的版权保护问题。近日,文中提到的《爱心树》的中国版权方——新经典文化有限公司已经与人教社展开交涉。

新经典已向人教社发律师函,人教社发公告后暂无回应。

3月7日上午,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中央外宣办副主任王仲伟,新华社副社长庹震来到全国政协新闻出版界委员驻地,参加小组讨论,倾听大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