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正确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依法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促进信息网络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最高人民法院12月26日公布《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13年1月1日实施。

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是著作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国家著作权管理、保护水平的重要标志。自1777年世界上第一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法国产生以来,已经经历了两百多年的发展历史。

根据修改后的《著作权法》,2005年3月1日起实施了《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的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对成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实行双重审批制。二是事实上赋予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相对垄断地位。三是强调了政府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督与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版权事业取得明显进展,版权保护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相关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和媒体的版权有关法规的培训,并且完善了规章。大部分中央和地方媒体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法律讲座和培训,不断地增强版权保护意识。

作为一个作家,你可以拒绝电脑写作,拒绝电子邮件,甚至可以对新的生活方式充耳不闻,但你不能不面对自己的作品被登载在各种网络上的事实。纷至沓来的刊登者、转摘者更是令人瞠目结舌,新的传播形式和传播媒介令人目不暇接,数字出版逐渐成为新兴的发展迅猛的产业形态,成为新闻出版业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专访了国际复制权组织联合会秘书长奥拉夫·斯托克莫,请他对中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提出建议。

在全国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大潮中,北京市不仅提前完成全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也在纵向稳步推进。记者从12月20日举行的“领航工程”启动仪式上了解到,北京市软件正版化将改变软件正版化工作原有的推动模式,工作核心将是管理加服务。

在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起步较晚,运作不够规范,广大权利人对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所知甚少。因此,如何取得权利人的信任获得授权、合理收取使用费获得社会公众认可,是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亟需解决的问题。

为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编写出版教科书使用已发表作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国家版权局近日起草了《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规定,文字作品为每千字每年300元,较当前的每千字100元有了大幅提高。

国家版权局近日起草了《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征求意见稿),12月18日起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该稿中,教科书汇编者支付报酬的标准,文字作品为每千字300元(不足千字按千字算)。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表示,这让作者的获得报酬权得到了一定保证,但此前该协会对作者进行调研时,大部分作家希望的稿酬比千字300元(一年支付一次)更高。

中新网12月19日电 据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消息,国家版权局今天公布《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对教科书汇编者支付报酬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昨天,国家版权局就《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在国务院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意见,拟明确教科书汇编者对所使用作品的支付报酬标准。教科书汇编者未按本办法规定时限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应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1天后,2012年即将画上句号。回首过去300余个日日夜夜,在我国版权界发生的众多事件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国家版权局《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全面推进政府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剑网行动”、全国开展版权资产评估质押……无疑像一个个精彩的镜头,在我们记忆长河中闪回。2012年,我国版权工作的发展已进入到最快最好的时期。

为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编写出版教科书使用已发表作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国家版权局近日起草了《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规定,文字作品为每千字每年300元,较当前的每千字100元有了大幅提高。

有着“国操”之称的广播体操因为演示DVD光盘引发了著作权纠纷,广播体操的动作是否受著作权保护让原告中国体育报业总社和被告出版发行方之间各执一词。昨天,西城法院对此案宣判,虽然广播体操的动作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但使用人们耳熟能详的配乐,出版发行方属于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