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4日下午,在2014年第十二届中国(广州)国际专业灯光、音响展览会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发布国内首个卡拉OK正版曲库,并宣布向国内卡拉OK经营场所免费发放。

来自国家版权局的消息,2013年我国作品、软件著作权登记突破百万件,其中作品登记数量达84万余件,增长显著;各地作品登记工作,亮点频出。

从网上下载各类特色美食小吃的制作技法并不为过,但如果未经许可,将这些文字和图片资料“打包集成”,制作成美食制作的教学光盘,并海量复制进行销售,便侵犯了著作权。

春节前夕,我国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传来捷报:市县级政府机关按期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任务,标志着从中央到省市县四级政府机关全部实现软件正版化。不仅如此,我国同时积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取得了显著成效。

由国家版权局组织编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和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编辑出版的《中国版权年鉴2013》(总第五卷)近日正式出版发行。

因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播放《我是歌手》第二季,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诉讼禁令,要求风行公司立即停止在风行网及手机客户端播出湖南卫视2014年度已经及即将播出的《我是歌手》综艺节目,直至此案终审或2015年12月31日。

2月17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官网上公布了杨季康(笔名杨绛)诉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李国强侵害著作权及隐私权纠纷一案一审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中贸圣佳公司停止涉案侵害书信手稿著作权行为,赔偿杨季康10万元经济损失;中贸圣佳公司、李国强停止涉案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共同向杨季康支付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中贸圣佳公司、李国强就其涉案侵权行为向杨季康公开赔礼道歉。

2月26日至27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CPCC)将在京举办“2014CPCC中国版权服务年会”,会上将公布2013年中国版权十大事件。作为公益性版权界年度盛会,该年会此前已成功举办了四届,本届主题是“整合·共赢”。

欧洲议会网站2月4日消息,欧洲议会当日通过一项网络音乐版权立法建议。根据新规则。

为实施全媒体发展战略,应对传媒业竞争的新环境,强化版权核心竞争力,提高国际传播能力,中央电视台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版权工作的意见》。《意见》中就有关版权管理内容制定了十方面新规,其中明确了央视近期(2014年)、中期(2016年)、远期(2020年)版权工作目标,特别是在今年将进一步明确版权管理部门职责,实现版权归口统一管理,全面展开版权管理各项业务。这是央视自2004年在全国广电单位中率先设立版权管理部门10年后,在进一步完善版权管理体制机制方面迈出的新步伐。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日前通报称,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张某侵犯著作权案宣判。张某因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且属情节严重,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人民币2万元。该案系“剑网行动”开展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第一起网络视频侵权案件,也是全国首例打击视频侵权网站被判决的刑事案件。

国家版权局近日在官网公布了2014年度第一批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据了解,该名单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传播作品版权监管工作的意见及国家版权局版权重点监管工作计划,根据相关网站上报的获得作品授权的情况公布的,均为今年热播、热映的重点影视作品。

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版权协会近日成立,成为福建首个县级版权协会。

1月27日,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牵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副总理汪洋1月23日针对软件正版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对2013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审议了2014年工作计划。会议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蒋建国主持。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出席会议。

福州市第二届茉莉花文艺奖评选结果日前揭晓。散文《日落日出》等11件作品获福州市一等奖,报告文学《迹留金山》等28件作品获二等奖,诗歌《歌唱妻子》等43件作品获三等奖。为了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本届茉莉花文艺奖首次对获奖作品进行版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