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版权局日前在《2013年版权工作要点》中提出,“将开展出版业版权资产管理试点,着手进行版权资产管理体系和制度研究,研究起草指导文化企业版权资产管理的文件。”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具体负责版权资产管理工作的项目团队有关负责人,他向记者详细地讲述了版权资产管理给文化企业带来的益处。

3月20日,第三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会议做出重要批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事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事关国家发展大局,地位重要,责任重大,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和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依法独立公正审理好各类知识产权纠纷,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出席了会议并讲话。

日前,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为会员撑腰,将对人民教育出版社等提起诉讼,理由是出版社在教辅类图书中未经授权使用作品,并拒绝支付稿酬。一触即发的官司,不仅喊出“为作家讨薪”的口号,也将作品版权的利益纷争,再次推入公众视野。从稿费标准到授权证明,从操作流程到付费诚意,双方针锋相对、各执一词。

教辅图书不同于教科书,不属于“法定许可”,不能“先使用后付酬”、“先斩后奏”。

据中国文著协会总干事张洪波介绍,除了教科书出版市场上出现的“免费午餐”问题,“近年来,教辅图书选用文字作品,未经作者授权且未付酬的侵权现象,比较猖獗,问题更为严峻。代表教辅类图书作者,在全国范围内维权,是文著协2013年的工作重点。”

今年两会,版权保护依然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例如王兴东、程蔚东、高满堂等政协委员在提案中表示,希望修改《著作权法》时可在“文字作品”的范围表述中将“剧本”纳入;再如著名作家、全国人大代表熊召政、池莉分别在会上谈及自己的著作权遭侵犯的现象,不约而同呼吁:尊重原创、打击侵权;民进中央提案建议,加强数字版权保护,构建国家级统一数字版权公共服务平台;还有政协委员陈清华和万捷从推动行业发展角度出发,针对目前版权保护新问题对症下药。

近年来,教辅侵权案件成为出版行业关注的热点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有570多家出版社,其中有520多家参与了教辅图书的出版业务。相比于教材,教辅市场异常繁荣,号称与教材配套的“同步辅导”“教材全解”“考试必备”等辅导书籍十分热销,为出版社带来了巨大利润。但据相关媒体报道,一些出版社出版的教辅图书,很多作者未获得稿酬,且其中多篇文字作品没有作者署名,很多外文作品的译文也没有译者署名。

3·15前夕,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向广大作家群体发出公开信,启动向教辅侵权出版单位的维权行动,接受作家委托,帮助监测文字作品被教辅非法收录的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维权行动。

身为全国政协委员、雅昌集团董事长的万捷,在今年政协会议上带来了好几个提案:既有关于他的“本行”艺术品拍卖行业的,也有关于“全民阅读日”的。不过,除了前面两个身份外,万捷还是今年新当选的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对于版权保护有着独到的见解和认识。《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从中国版权协会了解到,万捷此次还有一个关于版权保护的提案,其核心内容是设立“版权保护月”。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编剧程蔚东和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编剧高满堂联名提案,建议《著作权法》(草案)对相关内容加以修改,将“剧本”纳入“文字作品”加以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雅昌集团董事长万捷今年带来关于设立版权保护月的提案。

3月10日,《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从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获悉,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50773件,审结49863件,其中,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7.8万件,同比上升284.2%。

经北京市民政局批准,中关村管委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处日前公布了首批22家符合备案条件的产业技术联盟名单,中关村版权联盟成为其中唯一一家专注版权的产业技术联盟。

用户发表的每条微博未来将可能以“微博版权印”的方式实现版权保护及自主经营,而这一模式的实现与版权的集约化运营密不可分。专家指出,未来版权集约化运营将成为行业发展新方向。

近年来,众多教辅图书选用文字作品未经作家授权且未付酬的侵权现象比较猖獗。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教辅图书不同于教科书,不属于“法定许可”,不能“先使用后付酬”。教辅图书选文应该遵循“先授权后使用”的基本原则,否则,即构成对入选作品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出版单位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