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数字图书馆中国数字图书馆
数字图书馆工程
发展蓝图子项目建设标准规范建筑设施
研究创新
基于方志和古地图的文化旅游信息资源处理与整合项目国家数字文化资源统一揭示与服务平台项目北京市基于数字图书馆体系架构的数字音像资源网络建设及服务平台国家动漫公共素材库项目
产品服务
数字资源数据存储数字版权数字图书馆数字移动互动电视馆藏国礼漫悦读红领巾未来电视学前教育图书馆企业图书馆数字资源(加工)
产业投资
未来电视有限公司北京学标教育科技中心寰宇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新课标教育研究院北京中数创新技术有限公司武汉数字迈科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大学数字媒体研究中心中国数字图书馆华中分公司中国数字图书馆数字产业基地中数互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未来新媒体科技服务股权投资基金中数金航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中数鸿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中数星光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组织机构历史沿革公司资质合作伙伴企业文化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
公司新闻法律法规国际动态版权资讯国图新闻时政要闻测试栏目
中国数字图书馆中国数字图书馆
首页
发展蓝图子项目建设标准规范建筑设施
基于方志和古地图的文化旅游信息资源处理与整合项目国家数字文化资源统一揭示与服务平台项目北京市基于数字图书馆体系架构的数字音像资源网络建设及服务平台国家动漫公共素材库项目
数字资源数据存储数字版权数字图书馆数字移动互动电视馆藏国礼漫悦读红领巾未来电视学前教育图书馆企业图书馆数字资源(加工)
未来电视有限公司北京学标教育科技中心寰宇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新课标教育研究院北京中数创新技术有限公司武汉数字迈科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大学数字媒体研究中心中国数字图书馆华中分公司中国数字图书馆数字产业基地中数互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未来新媒体科技服务股权投资基金中数金航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中数鸿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中数星光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组织机构历史沿革公司资质合作伙伴企业文化联系我们
公司新闻法律法规国际动态版权资讯国图新闻时政要闻测试栏目

中国数字图书馆中国数字图书馆

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建设单位, 致力于数字资源的建设、管理与服务,推动中国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进程。

电话:86-10-88544789 400-655-0186|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2552号|京ICP证010539号|京ICP备09099088号-1

Copyright © 2000-2026 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1. 首页
  2. 版权资讯
  3. 教科书使用作品付酬有“办法”

教科书使用作品付酬有“办法”

2013-12-06来源:国家图书馆

  国家版权局5日在京举行“《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宣传贯彻座谈会”。该《办法》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教科书使用文字作品稿酬标准为每千字300元,音乐作品每首300元,美术摄影作品每幅200元,用于封面或者封底的每幅400元,在与音乐教科书配套的录音制品教科书中使用已有录音制品每首50元。教科书汇编者应当自教科书出版之日起2个月内每年向著作权人支付一次报酬。

  《办法》还规定,教科书汇编者未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应当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将其应当支付的报酬连同邮资以及使用作品的有关情况交给相关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报酬交给集体管理组织后,汇编者对著作权人不再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教科书汇编者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支付报酬的,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文著协、摄著协、音著协和音集协等集体管理组织分别是负责全国教科书使用文字、美术摄影、音乐作品和录音制品报酬转付的法定机构。

  国家版权局政策法制司司长王自强在座谈会上指出,《办法》的正式实施,对于规范教科书合法使用各类作品,规范教科书市场,完善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更好地为会员、为使用者服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座谈会上,相关权利人代表和管理组织负责人一致认为,《办法》出台及时,对广大权利人是一件大好事。出版单位代表表示,将认真贯彻执行好这个《办法》,做好教科书的付酬工作。

相关文章

陈建功呼吁尽快建立教科书选文公示备案制

2014-01-23

完善我国教科书法定许可制度的三大构想

2014-01-20

《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即将出台

2013-12-08

教科书使用作品付酬办法正式生效

2013-12-05

《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发布

2013-11-26